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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退稅

♦ 出口退稅登記

♦ 出口退稅預申報

♦ 出口退稅審核

♦ 開具《代理出口證明》

♦ 自理報關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應提交資料

 

一、出口退稅登記

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1. 審批機構頒發的批準文件證書及複印件

2.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

3. 國稅《稅務登記證》副本及複印件

4. 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》及複印件(小規模納稅人除外)

5. 主管海關核發的《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》及複印件

6. 《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》一式二份

7. 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産企業應在發生第一筆委托出口業務之前,持代理出口協議和上述2、3、4、6項資料向主管退稅機關辦理臨時出口退稅登記。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市局-納稅人

 

二、 出口退稅預申報

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出口退稅申報軟盤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市局-納稅人

 

三、出口退稅審核

1. 按“免、抵、退”稅辦法辦理退稅的生産型出口企業

 

A: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 

生産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内,持下列資料向主管國稅機關征收部門辦理納稅申報和“免、抵、退”稅申報:

1. 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及附表完稅憑證複印件

2. 當期《生産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表》)和《生産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明細表》

3. 當期退稅部門确認的《生産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申報明細表》和《生産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》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城區各局-市局→納稅人

 

B: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 

生産企業持下列資料到退稅部門辦理“免、抵、退”稅申報手續:

1. 《生産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(單證齊全)正式申報表》

2. 《出口貨物退稅彙總申報表》

3. 《出口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》

4. 《出口退稅出口憑證申報登錄表》。

5. 與原始單證内容順序一緻的電子申報軟盤

6. 裝訂成冊的原始憑證:

(1)出口收彙核銷單(退稅專用聯)或中遠期收彙證明,

(2)、出口貨物報關單(退稅專用聯),

(3)《代理出口貨物證明》及《代理出口協議》,

(4)注明登記出口銷售怅時間、金額的出口銷售發票,

(5)視同自産貨物出口的生産企業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

7. 進料加工複出口貨物進口料件購進免抵退稅抵減情況說明

8. 出口退稅預審疑點說明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市局-納稅人

 

2、外(工)貿出口企業 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1. 注明登記出口銷售帳時間、金額的出口銷售發票

2. 出口貨物報關單(退稅專用聯)

3. 出口收彙核銷單(退稅專用聯)

4. 增值稅專用發票(抵扣聯)

5. 與原始單證内容順序一緻的電子申報軟盤

6. 《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》

7. 《進貨憑證登錄表》、《出口憑證登錄表》、《出口貨物退稅彙總申報表》

8. 換彙成本異常說明及出口退稅預審疑點說明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市局-納稅人

 

四、開具《代理出口證明》

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

1. 代理出口協議及複印件

2. 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單及複印件

3. 如果協議約定由受托方結彙的,必須提供外彙管理局已核銷的“出口收彙核銷單” 及複印件

4. 外銷出口發票

5. 委托方工商營業執照(複印件 )

 

文書流轉程序與環節

納稅人-市局-納稅人

 

五、自理報關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應提交資料

1. 《自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申請表》;

2. 《企業情況登記表》.《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》(其中法人代表、會計人員必須登記填寫)(以上表格向海關領取);

3. 經貿主管部門批準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批件連同企業協議(合同)、章程正本兩份及複印件一份;

4. 一般貿易企業提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》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;三資企業提交《批準證書》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二份;

5. 工商部門核發的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及複印件二份;

6. 國稅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二份;

7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》(或《法人代碼證》)原件及複印件二份;

8. 企業财務會計制度、與進出口業務有關的帳簿及科目設置情況一式二份;

9. 會計(審計)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;

10. 報關專用章印模及法人代表簽名字樣兩份;

11. 銀行出具的《開戶許可證》原件及複印件二份;

12. 貿易企業辦公場所屬自有的,須提供房産證原件及複印件二份;屬租賃的須提供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。

電話:+86 (021) 6522-8209 地址:中國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路1619号1808、1801室 郵編:2000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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